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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给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限期一年整改的通知
教社政司函[2004]241号

 

北京语言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教社政[2004]49号),“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未通过合格评估。专家组认为,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的现状与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基地整体规划要进一步调整,科研主攻方向要进一步明确,找到研究重心和创新的突破点。第二,总体科研特别是重大项目要加紧完成,并保证质量。第三,学校和基地负责人没有真正理解基地新的科研管理体制。第四,没有真正起到研究中心的辐射作用。
  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并报请部领导批准,现决定给予停止拨款,限期整改一年的处理。
  希望北京语言大学珍惜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得到的一年整改机会,根据专家评估组的决议,在全面落实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五大任务的同时,认真落实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狠抓科研体制改革,迅速整合科研力量,全力提升科研水平。
  请学校于2005年12月15日前以文件形式向教育部社政司提出复审申请。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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